通知公告
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贺龙军部旧址)安装消防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受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委托,鄂州财采计(2015)2095号文件“市博物馆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贺龙军部旧址)安装消防工程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市博物馆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贺龙军部旧址)安装消防工程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为6万元
三、采购内容
负责贺龙军部旧址消防工程整改项目的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施工单位: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应是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注册地点在鄂州市或在鄂州市注册有分公司;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具备市级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发放的《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资质。
五、询价文件获得时间及地点
2015年 11月23日至27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4:30(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博物馆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六、询价响应文件送达时间
2015年11月30日下午14:30-15:30时,地点:鄂州市博物馆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15:30整
八、开标地点:博物馆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九、有关要求
(一)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投标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需密封,且在信封表面表明项目编号和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恕不接受。
(三)所有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开标报价要求: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联系人:蒋敏 联系电话:07113253933
鄂州市博物馆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