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贺龙军部旧址)安装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委托,鄂州财采计【2015】2093号文件“鄂州市博物馆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贺龙军部旧址)安装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公开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鄂州市博物馆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贺龙军部旧址)安装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为7.8万元(含此项目设计费用2000元)
三、采购内容
贺龙军部旧址区域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网络监控系统,前端采用网络摄像机方式进行监控组网,可以在监控中心统一控制,对贺龙军部旧址区域内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系统总体需求如下:
(一)实现贺龙军部旧址所有区域的安全情况,人员进出情况进行统一监控管理。
(二)监控中心设计2台液晶显示单元组成大屏幕监视墙系统,配备2个监控客户端和监控操作台。
(三)系统具有远程管理功能,远程管理员可以通过监控网络进行远程的操作或察看。
(四)控制中心系统中配置2台16路网络硬盘录像机及总线制报警主机。
(五)根据现场观察情况,贺龙军部旧址内大小房间共计24间,每间房间设计1台网络高清摄像机,共计24台网络摄像机,实现房间无死角监控;大门口安装1台网络摄像机,用于监控进出车辆人员的安全;后外墙安装一台网络摄像机,用于监控后院安全情况;院内安装2台网络摄像机,用于监控园区安全情况。此次设计共计安装监控点位27台。通过网络交换机连接到网络硬盘录像机,并上监视墙。
(六)200万高清网络摄像机,每天单台存储需要43G,每月需要硬盘1.2T,此次设计监控点位,为27个点位,为保证录像时间为1个月,需要的硬盘总容量,35T硬盘容量,本次方案设计,3T监控硬盘14块,共计容量42T,以便扩充。
(七)有红外报警功能。
(八)贺龙军部旧址,红外报警系统,安装一台4光束红外对射,安装在电动门上,预防人员攀爬,一楼每个房间门口安装一台红外微波探测器,共计10台,二楼楼梯口处安装一台。靠近路边的房屋内安装2台红外微波探测器。红外微波探测器共计安装13个红外对射一对。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
五、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30日下午17:00之前(北京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鄂州市博物馆办公室(鄂州市鄂城区寒溪路7号)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2015年12月2日上午10:00截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日上午10:2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
鄂州市博物馆办公室
十、有关要求
(一)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投标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需密封,且在信封表面表明项目编号和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恕不接受。
(三)所有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谈判报价要求: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开标后三天返还)。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11月30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联系人:蒋敏 联系电话0711-3253933
鄂州市博物馆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