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12/11 11:35:15 浏览:1065人次  

鄂州市博物馆监控室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委托,鄂州财采计(20152102号文件“鄂州市博物馆监控室安保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公开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鄂州市博物馆监控室安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为每年21万元

三、采购内容

负责博物馆整个馆区的消防、安防、治安的24小时值守监控管理,监督展厅和外围保安履行职责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应是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注册地点在鄂州市或在鄂州市注册有分公司;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具备市级或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发放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

五、谈判文件获得时间及地点

2015 12181630时截止(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博物馆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

201512 25日下午1430-1500时,地点:鄂州市博物馆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七、谈判时间:201512 25日下午1510

八、谈判地点:市博物馆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九、有关要求

(一)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投标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送达(需密封,且在信封表面表明项目编号和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恕不接受。

(三)所有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谈判报价要求: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十、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 在投标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不计利息退还)。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1218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联系人:蒋敏       联系电话:0711-3253933

                           

 

                            鄂州市博物馆

20151210